产业学院

一、负责学校校企(校校、校地)合作规划、合作政策、规章制度的制定、组织和实施。

二、负责组织起草各类校企(校校、校地)合作协议,牵头组织检查、评估、考核、表彰、奖惩各二级学院校企(校校、校地)合作项目。

三、负责寻求开展现代学徒制联合培养或订单培养的合作企业,审核相关培养协议,负责对各二级学院的订单培养工作进行管理。协助科技处联系企业横向合作项目。

四、负责引进企业在校内建立生产性实训基地,积极探索校内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,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,企业提供设备、技术和师资支持,以企业为主,组织学生进行生产性实训。

五、负责统筹协调各类合作企业(院校)的关系,开展学校与企业(院校)文化交流等活动。举办“校企合作”论坛。

六、协助二级学院完成甘肃省石油化工职教集团、甘肃省汽车行业职教集团工作。

七、负责国际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,负责学校与国外企业、院校交流与合作事宜,并协助办理相关的手续。

八、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、行业组织、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联系,拓宽校地合作的渠道与途径,争取合作项目和社会支持。